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擴建)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4月10日,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擴建)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大朗鎮石嚇管理區,主要從事生產和銷售接著劑、樹脂和涂料,年產量共計100噸。
由于經營發展需要,申請遷擴建,遷擴建內容如下:
項目增加投資額4.72萬元,新增生產多用粘結膠和聚酯漆稀釋劑,年產多用粘結膠和聚酯漆稀釋劑共計5噸。
項目于2010年3月委托豐都縣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了《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擴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通過了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的審批同意建設。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擴建前于2000年9月委托廣東工業大學環境與資源工程系編制了《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00年9月取得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審批文號:2000-0708,并于2010年2月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的環保驗收,驗收文號:東環建[2010]3-0094號。
項目于2010年3月開工, 2021年3月19日竣工,4月19日完成調試。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包括廢水、廢氣、噪聲及固廢防治設施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現場核查,企業員工均不在廠區內食宿,員工食堂取消,其余建設內容與環評要求一致,無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網,屬于間接排放;攪拌桶清洗廢水經零散廢水收集桶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
(二)廢氣
投料、攪拌工序廢氣:項目在投料、攪拌工序會產生少量廢氣,設置集氣裝置對其產生的廢氣進行收集后經“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約為90%,處理效率約為90%),風機風量為10000m3/h,則經收集處理后,投料、攪拌工序廢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要求。此外,項目未被設施收集處理的部分無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濃度可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控限值的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因此,本項目建設完成后有效落實以上措施,項目所產生的廢氣不會對項目周圍大氣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三) 噪聲
項目的主要噪聲為:普通加工機械的運行噪聲,噪聲值約為70~85dB(A);機械通風所用通風機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其噪聲級為70~75dB(A)。
合理布局,重視總平面布置:盡量將高噪聲設備布置在廠房中間,選擇距離項目廠界較遠的位置;對有強噪聲的車間,考慮利用建筑物、構筑物來阻隔聲波的傳播,一般建筑物墻體可降低噪聲級5-15分貝。
防治措施:在設備選型方面,在滿足工藝生產的前提下,選用精度高、裝配質量好、噪聲低的設備;對于設備運行時由振動產生的噪聲,應對設備基礎進行減振,如設置隔音罩等,能降低噪聲級10-15分貝。重視廠房的使用狀況,盡量采用密閉形式,不設門窗或設隔聲玻璃門窗,能降低噪聲級10-15分貝;在廠房內可使用隔聲材料進行降噪,能降低噪聲級10-20分貝。
(四)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項目員工生活垃圾納入鎮區環衛清運系統統一處理,并對垃圾堆放點進行消毒,消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滋生蚊蠅。因此,該建設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經處理后不會直接對環境造成明顯不利影響。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經收集后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
危險廢物: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經收集后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廢水治理設施為三級化糞池,滿足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2.廢氣治理設施
項目在投料、攪拌工序會產生少量廢氣,設置集氣裝置對其產生的廢氣進行收集后經“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約為90%,處理效率約為90%),風機風量為10000m3/h,則經收集處理后,投料、攪拌工序廢氣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排放要求。此外,項目未被設施收集處理的部分無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濃度可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控限值的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項目合理布局,采取隔音、減振等措施,根據監測結果,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4.固體廢物治理設施
項目設有一般工業固廢貯存點和危廢廢物貯存間,分別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79-2001)及(2013年修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訂)的要求,并按有關規定落實工業固體廢物登記制度。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根據監測顯示,生活污水排放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
2.廢氣
根據監測顯示:
投料、攪拌工序廢氣排放口所測項目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投料、攪拌工序無組織廢氣下風向監控點所測項目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廠界噪聲
廠界東南、東北側外1米處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已按環評及批復要求進行了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根據監測結果污染物排放均可滿足相關環境排放標準要求。綜上,項目運營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的規定要求,驗收組現場檢查了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審閱核實了有關資料,并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討論。
1、本項目相關環保手續齊全;
2、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內容真實全面,點位布設及檢測方法選用正確、數據準確,驗收監測結果有效;(監測報告編號:YX20210449)
3、本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安裝質量符合要求,能滿足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
4、企業認真落實了東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提出的環境保護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經驗收組認真討論,一致認為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擴建)建設項目滿足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標準要求,同意該項目通過環保竣工驗收。
七、后續要求
驗收合格的項目,針對投入運行后需重點關注的內容提出工作要求。
1. 落實“三廢治理”費用,做到專款專用,保證足夠的環保資金,確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運行,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
2. 加強環境管理和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環保意識;
3.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并嚴格按管理制度執行;
4. 加強生產管理,實施清潔生產,從而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
5. 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廢氣、噪聲擾民;一旦出現相關投訴,項目應立即停止生產并協調處理相關投訴,采取有效措施;
6. 定期或不定期委托具有監測能力和資格單位對項目的有組織或無組織排放情況進行監測,以便掌握項目污染及達標排放情況。
八、驗收人員信息
|
建設單位 |
驗收組成員 |
電話 |
證件號碼 |
|
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東莞全定樹脂有限公司